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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2月28日,长安汽车(000625)委托律师事务所发给吉利汽车的一张律师函在网上发酵。该律师函称,吉利汽车发布的吉利银河“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型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汽车知识产权。
对此,吉利方面回应称,该律师函的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严重损害。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针对任何企图借此事抹黑、恶意攻击我司及散播不实言论的行为,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