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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人社部日前联合启动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今年8月底前,各地将对档案政策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宣传解读,助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创业。政策明确,今年起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档案转递要严格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各地要全面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政策要求,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就业报到证不再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必需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档案转出手续将更加规范。各地要指导高校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相关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的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各地人社部门应做好档案接收工作,落实档案接收告知承诺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经与高校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或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毕业生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及时采集档案基础信息,并上传至全国跨地区档案管理服务平台,方便高校毕业生查询办事。
2023届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将通过编印宣传折页、宣传海报,制作推送短视频、举办公开课等方式,进行档案政策宣传解读。各地要把档案转递接收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信息衔接,提高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便捷性和精准度。加强对档案管理服务机构、高校的跟踪指导,增强工作预见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高校毕业生档案顺畅有序规范转递。
来源:北京日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编辑:刘亚菊
责编:马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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